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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崇礼县检察院注重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提升案件质量、规范队伍管理、树立社会形象等三个方面工作相结合,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提升案件质量相结合。纪检部门会同案件管理中心,对公诉、侦查监督等业务部门的案件进行评查,对照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检查从“一案三卡”的填写是否完整、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执法办案的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同时强化对办案流程的监督,包括案件在各个业务部门流转的情况以及各环节的办案时限等,实现对案件不间断的连续管理,通过检查保证不出现失误案件,提高案件质量。5月份以来,对本院业务部门所办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五方面15个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将专项整治工作与规范队伍管理相结合。经常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贯彻上级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到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和《办案安全责任状》,明确谁违纪谁担责,加强对行政管理规范化的检查,不断完善本院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办案安全和办案规范化方面的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促进队伍管理的规范化。
三是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树立社会形象相结合。政治处定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干警要更新司法理念,引导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六个并重”,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同时,加大案件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向社会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彰显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树立检察机关公平、公开、公正司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