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这次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察实践需要长期探索的一项工作新机制,其目的就是以突出办案主体作用、健全基本办案组织、规范优化办案审批、强化执法办案责任为主旨,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执法公信力。笔者认为,一名合格的主任检察官应该具备以下八项能力。
一是能够独立讯(询)问案件当事人,能够与当事人顺畅地接触交流。主任检察官不论是从事刑事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是职务犯罪预防和查办工作,都应该具备这项能力,这也是一名检察官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能力,体现了检察官的社会交往能力。
二是能够独立参加庭审。作为主任检察官应该具有这种独立参加庭审的能力,在庭审过程中,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雄厚的法律知识储备、强有力的答辩能力、对犯罪进行强有力的指控能力。同时,对法院庭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能力。
三是能够独立对案件有关证据进行核实调查。不论从事哪项检察工作,作为主任检察官应该具备对证据材料的调查核实能力,熟悉案件证据取得的程序、该证据在证据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证据以何种形式出现最具有证明力。
四是能够独立撰写法律文书。检察环节法律文书种类多,要求不同,作为主任检察官要熟悉每一种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
五是能够独立抗拒干扰。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司法机关追求的目标。当司法活动开展时,若受到外部不合法、不合理的强力干预,导致的结果多是不公正的。因此,作为主任检察官,能够独立抗拒外界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干预是一种基本能力。
六是能够独立抵御金钱等腐蚀。主任检察官享有一定的独立办案的权力,这种权力在当前社会氛围内,其运行过程难免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腐蚀。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主任检察官不仅自己要有抗腐蚀的能力,而且对其办案组内的成员也要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责。也就是说,作为主任检察官既要管“事”也要管“人”。
七是能够独立处理涉检信访。主任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涉检信访问题时,要能够熟悉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程序。确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勇于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把矛盾化解好,做到案结事了。
八是能够独立进行法治思辨。在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主任检察官应能够在尊重实际、尊重规律的前提下,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这就要求,主任检察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进行处理问题,特别是在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的势态下,主任检察官作为责任主体,更应该能够运用法治思辨方法,独立解决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