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连民心,人民为中心。巡视整改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崇礼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规范流程,做到有章可循
崇礼区检察院深入检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流程,深入研究相关措施,努力补齐短板,力求做到“流程再梳理、服务再优化、效率再提速”。建立群众来信统一受理登记台账,对收到的群众来信,做到“当日信当日拆、当日审、当日登记”。对上级检察机关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分流的群众来信,于当日登陆查收处理。
二、统筹推进,着力提高质量
崇礼区检察院从明确专人办理、加强督导、建立灵活答复机制等方面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初步形成了统筹推进群众信访工作的格局。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来信办案组和原案检察官办案工作机制建设。一方面,确定信访工作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检察业务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人员专门负责来信办理和回复工作,力求做到来信回复尽量采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和用词;另一方面,要求办信人对每一封信的处理都应当像对待一件案件一样严谨审查,坚决杜绝机械分流,确保答复工作规范、高效。第三检察部强化督促催办职能,对分流的信件一抓到底,定期追踪,督促办理,做到“件件有痕迹、有着落、有回音”。自收到信件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结果催办,确因特殊情况3个月内未能办结的,建立台帐每月进行催办,直至案件办结销号。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发现存在情绪不稳定、有滋事可能、易引起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信访人,检察机关及时评估、制定预案,对于不宜在敏感时期结案的申诉案件,可以先结案,灵活掌握向申诉人送达书面答复意见的时机,避免矛盾激化。
三、把准焦点,确保落细落实
根据以往来信情况以及办信经验,崇礼区检察院梳理形成“三类案件”作为办信工作重点,聚焦难点,攻坚克难,推动“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转办案件。对于上级检察机关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和息诉息访等工作的同时,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办理进展、办案结果以及息诉息访等信息上报上级检察机关。
二是办好党委、人大、政协等部门转办信件。对党委、人大、政协等部门转办的信件,除了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答复信访人外,及时向相关机关反馈相关办理情况。
三是迅速依法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复杂信访案件。从办信环节发现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后,选派专人及时做好线索移送、案卡填录及跟踪反馈等工作。从办信环节发现可能引发极端信访行为的苗头和隐患后,及时做好信访风险排查化解工作。
今后,崇礼区检察院将会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案件办理模式,将案件办理与公开听证、第三方律师介入相结合,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冬奥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