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部 门 职 责
根据《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9、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10、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11、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3、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14、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